如果您的首次异议被CPAM驳回,而您仍认为该决定不公正,可以在友好上诉委员会(CRA)面前提出友好上诉,这是采取法律诉讼之前的必要步骤。
本页面将说明如何撰写此上诉信、应提供哪些信息,并提供信函模板及自动生成工具。
在这些情况下,书面友好上诉仍是采取法律程序之前的必要步骤。
上诉越详细、材料越充分,被采纳的可能性就越大。
重要提示:寄给CPAM的信函必须用法语书写。以下是法语模板。
[姓名] [完整地址] [社会保险号] CPAM([省份]) [CPAM地址] [城市],[日期] 主题: 向CRA提出友好上诉 尊敬的先生/女士, 针对[日期]驳回我异议的决定,我提出友好上诉,理由如下:[理由]。 [...] → 完全符合您具体情况、可直接寄出的完整信函,通过上方工具在3分钟内自动生成。
CPAM内部负责在采取法律诉讼前审核有争议决定的委员会。
是的,这是任何法院上诉之前的必要步骤。
通常为首次异议驳回通知之日起两个月。
您可以在两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上诉。
不是必须的,但如果您愿意可以寻求法律援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