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的事先申诉被税务机关驳回,而您仍认为该决定不公正,可以向税务调解员申诉,或在两个月内直接向行政法院上诉。
本页面将说明如何撰写此上诉信、应提供哪些信息,并提供信函模板及自动生成工具。
在这些情况下,书面友好上诉仍是采取法律程序之前的重要步骤。
上诉越详细、材料越充分,被采纳的可能性就越大。
重要提示:寄给税务机关的信函必须用法语书写。以下是法语模板。
[姓名] [完整地址] [税号] [城市]个人所得税务中心 [税务中心地址] [城市],[日期] 主题: 向税务调解员申诉 尊敬的先生/女士, 针对[日期]驳回我申诉的决定,我提出申诉,理由如下:[理由]。 [...] → 完全符合您具体情况、可直接寄出的完整信函,通过上方工具在3分钟内自动生成。
一个独立机构,可用于友好解决与税务机关的争议。
不是,这是可选步骤,如果您愿意也可直接向行政法院上诉。
自事先申诉驳回通知之日起两个月。
是的,此程序完全免费。
友好上诉阶段不是必须的,但在法院阶段可能有帮助。